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翰墨颂廉韵,校园倡清风”廉洁书画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秦丹    编辑:哈工大(威海)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4    浏览次数:247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引导校区师生员工筑牢清正廉洁思想根基、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底蕴、培育廉洁自律道德操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强化廉洁治校、廉洁从教、廉洁育人、廉洁修身观念,推动校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校区风清气正的校园文化氛围,现面向校区全体师生开展“翰墨颂廉韵,校园倡清风”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校区纪委办公室、教工书法协会、学生书画协会

二、征集对象

校区全体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和在校学生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符合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围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学、家风家教等方面,引导师生涵养尚廉崇德、持廉守正的精神境界,以清风正气温润教风学风家风,体现较强的政治性、思想性、艺术性、教育性。

(二)作品形式为书法或绘画,书体、画种不限,无须装裱。书法(硬笔、软笔),软笔作品使用四尺宣纸(69*138 cm)或六尺宣纸(97*180cm)书写,硬笔作品纸张不得小于B517.6*25 cm)。美术(国画)作品大小为四尺斗方(69 * 68 cm)或四尺整张(69*138 cm),美术(素描、油画、水彩画、板绘等)作品大小为四开(39*54 cm),板绘要求(彩色)打印出来。

(三)书法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清廉诗词、名人名言、廉政格言警句等,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应注明内容出处。

(四)作品须为提交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适合公开宣传展示。

四、作品提交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1127日,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所在单位、作者姓名、工号(学号)、联系电话、作品题目,将作品交至图书馆四楼412房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左老师(0631-5687491)。

五、评比表彰

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对优秀作品统一装裱,面向校区师生集中展览。

联系人:胡老师(0631-5683880


校区纪委办公室

教工书法协会

学生书画协会

2024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