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有的干部工作上拈轻怕重、不愿到艰苦地方和岗位工作,能说对党忠诚吗?有的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打埋伏、八小时之外找不到人,能说对党忠诚吗?”有调查显示,不少领导干部权力出轨、行为出格、道德失范,多是发生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因此,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既是促进干部改作风的有效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
“八小时之外”腐败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为了逃避监督,很多钻营分子煞费苦心地“创新”腐败形式,变换形式掩盖腐败行为,从而加大了反腐败斗争的难度。传统腐败形式中,它打着人情往来、节日问候、送土特产、满足个人爱好等幌子来进行。在新型腐败中,它以电子红包、虚假赌博、快递送礼、卡券赠送、网购“帮我付”等形式来进行,将领导干部想要消费的高端烟酒送到指定饭店,将其住的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将要送的财物偷偷放到其入住的酒店,都是花样翻新的腐败形式。
“八小时之外”腐败具有高度的腐蚀性和危害性
这些腐败活动看似是工作之外的正常交往,但是实则会影响公共权力的正确运用,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看似属于个人小节,似乎无伤大雅,但却极易在党内形成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形成利益集团,政治危害性较大。在“糖衣炮弹”的袭击下,很容易造成“两面人”的存在,影响恶劣。“八小时之外”腐败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而且污染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八小时之外”腐败具有长期性和顽固性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领导干部权力随身。应当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将交易规则剔除出干部生活。能否实现,取决于政治规则的完善程度、社会的法治化程度、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程度、党员干部防腐蚀能力的高低程度,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努力、系统治理、久久为功,才能取得最终成功。
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都强调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原则,体现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肃贪态度,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反对“四风”,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坚决抵制潜规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决不能把商品交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活和工作中来;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以抓常、抓细、抓长的精神来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将会予以问责。
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有助于延伸反腐链条,是预防腐败和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重要手段,可以督促党员干部自省、自重、自警,防患于未然,防止小咎酿成大错,有利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减少严重违法违纪的发案率;有利于移风易俗、清除庸俗腐朽思想的不良影响;有利于培育法治思维、根植法治习惯、增厚公平正义的文化土壤,培育新风尚、弘扬正能量,从整体上优化政治生态。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端正思想认识,明确公职人员权利受到限制和监督,深刻理解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的原则。对于担任公共职务的人而言,其个人隐私权必须牺牲一部分。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等都需要服从于舆论监督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不仅要干好“八小时之内”,还要管好“八小时之外”。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发现和追踪新型腐败,让腐败难以遁形。新型的腐败与腐蚀大多采取新手段和新方式,同样,反腐败与反腐蚀也必须利用这些新手段和新方式,以免反腐败行动在工具量级上明显低于腐败行为而陷入监督能力不足的困境。必须构建腐败信息收集及廉政风险预防的“天网”工程与“地网”工程,分析落马官员腐败多发区,寻找规律,掌握腐败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既准确掌握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上的“四风”问题,又全面掌握各种零散的腐败问题,充分发挥高科技“天眼”的威慑力,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犯罪。
加强“八小时之外”监督,必须畅通监督渠道,织密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八小时之外”的腐败通常都会进行自我包装和隐形,根治此类腐败,也必须运用隐形监督手段。需要通过发动监察员、公开举报方式、突击检查、深入调查舆情事件等方式来发现和追踪腐败线索。畅通举报渠道,以强大的监督压力持续挤压腐败空间,让监督进一步贴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党员干部体验到规则的约束性压力,促使其言行统一、表里如一,坦荡做人、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做“两面人”。
(来源:齐鲁工业大学 省科学院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