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关于对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处分的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2021年9月18日,网上出现对我校2020级硕士研究生张某某涉嫌论文(共三位作者,张某某署名第二,其他两位作者非北理工师生)抄袭的举报,学校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9月19日至20日,学校工作组积极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并发布情况说明。9月21日,学校工作组召开调查会议,分别约谈张某某及其导师,并通过电话对论文第一作者高某某进行了调查。
学校工作组根据当事人陈述,以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调查确认:被举报的我校研究生张某某在arXiv平台以第二作者兼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布的论文,由第一作者高某某提供;高某某向张某某明确表示该论文由自己撰写,请张某某作为共同第一作者把论文发布在arXiv平台上;张某某在未核实论文来源且未参与论文工作的情况下,同意署名并使用自己的学校邮箱地址,将论文上传到arXiv平台;在举报人通过邮箱地址联系张某某询问论文相关情况时,张某某还掩饰称自己“参与了部分代码和实验”,未说明真实情况;该论文内容与张某某在校课题研究无关,以上行为张某某未向导师进行报告。
9月23日,校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工作组调查结果,经充分讨论,认定张某某“滥用学术成果署名”,属于“严重学术不端”,建议对其进行严肃处理。9月27日,校学生纪律处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结论和《北京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二十六条,决定给予张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学校已将此处理结果向张某某和举报人分别进行了通报。
北京理工大学高度重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学校有明确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建立有严格的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和处理规章制度,对学术不端行为绝不姑息,一经认定都会予以严肃处理。
今后,学校将持续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30日
(来源:学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