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第七次党代会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
发布者:纪委办    编辑:哈工大(威海)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次数:515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换届选举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有序、平稳召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换届主体责任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换届选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党代会期间的思想政治和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肃换届选举纪律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等违规违纪行为(附后)。所有参与党代会的工作人员,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校区党委关于换届选举的各项要求上来,严密工作流程、严守工作规则、严格工作规范、保守工作秘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纪委办公室、纪委委员、纪检委员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5687280  5687345

举报邮箱hitwhjw@hit.edu.cn

 

附件:“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914

 

附件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要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资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