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哈工大(威海)纪检监察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3    浏览次数:2369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职能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本次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的安排,为顺利完成离任交接工作,按照《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规定》(校党发〔20126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时间

此次涉及换届的处级正职领导干部的离任、接任工作应于宣布任命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各离任干部与新任干部主动沟通协调,商定时间地点以及参与人员进行交接。

二、交接内容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规定》的办公设备、用品、场所以及所涉财务账目、文件资料和档案(含电子文档)等内容。涉及固定资产交接的,请按资产管理处有关要求执行。

三、工作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干部换届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每位原任干部要负责到接任的同志到位、按照组织程序和纪律要求完成工作交接后才能离岗。

2.离任者与接任者要相互协助,相互补台,做好衔接,特别是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要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和重点,对接任者给予工作支持和指导,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衔接有序。

3.离任者如不按上述规定执行,学校将视情况追究责任。

4.请按要求填写《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登记表》,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纪检监察办公室一份。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登记表.doc  

                              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81113